超低排放,是指火電廠燃煤鍋爐在發電運行、末端治理等過程中,采用多種污染物高效協同脫除集成系統技術,使其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符合燃氣機組排放限值,即煙塵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濃度(基準含氧量6%)分別不超過5 mg/m3、35 mg/m3、50 mg/m3,比《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3223-2011)中規定的燃煤鍋爐重點地區特別排放限值分別下降75%、30%和50%,是燃煤發電機組清潔生產水平的新標桿。